日前,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安徽省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决定启动2014年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范围包括民国初期及以前的徽派建筑修缮维护和保养项目,重点支持本体具有一定规模、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建筑。
据介绍,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民国初期及以前的徽派建筑修缮维护和保养项目。重点支持本体具有一定规模、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建筑。要求申报建筑本体规模应在100平方米以上,总资金需求不低于300万元。申报项目需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及修缮维护方案编制,明确资金筹集渠道,具备实施条件,已实施完成或已获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据了解,此次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将由各地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本市财政局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申报及审查,并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联合行文申报,附具保护现状评估材料及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制定的修缮维护和保养方案、项目计划任务书。申报材料须于4月30日前报送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