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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采取捐献冠名等方式投入古建筑和古村落保护

发布日期:2012-02-07 14:46:44

呼和浩特市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文物遗迹、遗址十分丰富。根据我市文物管理单位调查,在“二普”至“三普”20多年的时间里,我市共有210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其中市四区占到了118处,为此,委员建议大力保护我市古建筑,保留城市印记。
  民建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委员认为,地上古建筑消失的速度如此之快已经向全社会敲响了警钟,保护青城各时期的文物遗存已迫在眉睫。我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古民居和历史文化街区遭人为破坏后,为城市留下扼腕的遗憾。城市的历史建筑大概由四个部分构成,其一包括清代及以前的城市布局以及历史遗存;其二包括民国至建国前的历史建筑和遗存;其三为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建筑;其四为 1990年后的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类建筑。为打造历史名城,不仅仅需要恢弘的现代化建筑,同时也应当适当保留各时期的建筑,以留下城市的历史印记。当前对古旧建筑的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古旧建筑保护的态度存在巨大差异,对清朝以前古建筑的保护力度很大,但对民国以后的建筑保护意识淡薄,很少能纳入到文物保护的范畴中,对民国后的老建筑以及建国后的建筑的历史价值认识不充分,往往以危房对待,或者以城区改造的名义一律拆除。其次是没有关于现存的老建筑的调研详细资料,没有更多的创新制度以保护老建筑,对老旧建筑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制度性的监督机制,致使老建筑的消失情况无从把握。
  为此,委员建议,要进一步重视对古建筑,尤其是民国时期和建国初期的老建筑的保护,增强这两个时期的建筑保护意识,制定建筑保护长效机制。加快现存老建筑存量情况的调研和清点工作,为老建筑的保护提供充分、翔实、准确的依据。加快推进现代的老建筑保护模式创新,如对于国有企业老厂的改造,是否能够参照北京798的模式,将保护开发完美结合,达到保护历史印记的同时又能赋予老建筑以新的生命活力。同时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或采取捐献冠名等方式投入古建筑和古村落保护,实现古建筑和古村落保护工作的多元化。